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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财经大学2019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作者:招生就业处文章来源:添加时间:2019年04月21日 18:54共访问

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9〕1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年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组织与领导

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全面负责“专升本”招生录取各项相关工作。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合计

文史

理工

艺术文

艺术理

1

市场营销

二年

30

20

10



2

电子商务

二年

20

10

10



3

物流管理

二年

30

20

10



4

保险学

二年

30

15

15



5

舞蹈学

二年

20

——

——

14

6

6

音乐学

二年

20

——

——

钢琴

4

声乐

3

双簧管

1

单簧管

1

手风琴

1

小提琴

1

钢琴

2

琵琶

1

贝大提琴

1

小号

1

长号

1

大号

1

圆号

1

打击乐

1

总计

150

65

45


28


12

三、报名和文化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19 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19年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

2.身体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学业成绩合格。

(二)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

(三)报考科类

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和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和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可以任选一科类参加考试。

(四)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时间:2019年6月7日。文化考试、评卷、文化成绩划线、志愿填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均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9〕14号)文件要求,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7日

9:00--11:30

大学语文

9:00--11:00

高等数学

15:00--17:00

英    语



四、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由我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

(二)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7月6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准考证在我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我校将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招生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校的报考要求,所报专业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为7月7日,评卷工作在7月10日前完成。

(五)专业考试满分为150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保险学专业考试均为笔试。

艺术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学:1、器乐:演奏乐曲1首,90分/声乐:演唱歌曲1首,90分;2、视唱练耳(口试),30分;3、乐理(笔试),30分。

舞蹈学:1、基本功测试,60分;2、剧目表演,60分;3、命题即兴表演,30分。

(六)专升本对口专业、专升本参考书目查询地址:贵州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sw.gufe.edu.cn:7001/zhaosheng/index.zs)。

五、录取原则

(一)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19〕14号)文件中录取工作执行。

(二)专业考试合格线划定:学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以及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30%的比例分科类划定各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三)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卫生厅、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为确保招生质量,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可根据生源和考生考试成绩的实际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六、严格纪律,确保录取质量

为确保“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由分管考试招生的副校长任组长,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等工作。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选拔工作,切实保证选拔质量。认真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增强考试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平稳实施。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七、收费标准

学费及住宿费严格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各专业学费标准收取。

八、学历、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

九、咨询、联系方式:

 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学城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部门:贵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851-88575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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